第二十三章:生花_穿入聊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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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:生花

  “天地有正气,杂然赋流形。下则为河岳,上则为日星。于人曰浩然,沛乎塞苍冥。皇路当清夷,含和吐明庭。时穷节乃见,一一垂丹青……”

  这一首荡气回肠的《正气歌》,陈剑臣记忆犹新,其意本是抒发出一种坚贞不屈的情操气节,却想不到穿越时空之后,竟然真有“正气”存在,而且有大功用。

  陈剑臣拿过辟邪笔,仔细端详,看完之后又轻轻敲击笔杆子,听到一阵清越的回响,不像是普通的铁木材料;再拿近些,看笔头的毫毛,好一番研究,终于给他看到了一处不同寻常的地方。

  白色!

  那一簇圆润饱满的笔头之上,边缘地带,赫然有两根毫毛为白色,不沾丝毫的墨汁,莹莹发亮,竟犹如两根明晃晃的刺针,洁白无瑕,有晶莹之质。

  ——其实整支辟邪笔的造型都是非常漂亮流畅的,笔杆不用说,而那笔头不知用什么动物的毫毛制造而成,深得“尖、齐、圆、健”四德。当真称得上是“策目穿如札,毫锋锐若锥”。

  如今笔头上,乍然出现了两根玉质通透的毫毛,平添出一丝亮色,更是让整支笔一下子生动起来,恍若具备了神韵!

  陈剑臣可是记得清清楚楚,刚穿越那会,他研究辟邪笔不下几十次,翻来覆去地看,但都没有发现有白色的毫毛;换句话说,毫毛变白,应该属于后来的事情。

  有所发现,他更是兴趣浓生地把玩着,爱不释手。心里期盼耍着耍着,又能耍出一些名堂来。

  不过现实就是现实,陈剑臣弄完了大半个时辰,笔依然是笔,他依然是他。

  哎……

  时机未到。

  他放下笔,正看到婴宁端端正正地立在一边,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似的,便道:“婴宁,你不用怕,我不会害你的。”

  就见到婴宁伏地磕拜,眼泪竟如泉涌而出,滴滴答答地流在地上。

  陈剑臣微笑着扶起它。

  婴宁稍作迟疑,忽而取过纸笔,写道:“婴宁斗胆请公子出手,替小狐做主。”

  陈剑臣一愣,但很快就明白了它的意思:“你是要我去对付那狼妖?”

  “正是,如果公子帮婴宁报得大仇,婴宁从此以后,一定衔环结草相报。如违此誓,天地不容!”

  小白狐的态度非常坚决。

  陈剑臣呵呵一笑:“婴宁,其实就算你不开口,我也不会放过狼妖的。此妖行径凶恶,横行乡里,我岂能坐视不理?”

  笔下有正气,便等同于有了法力,他的腰杆子一下子就直了很多。况且,按照他的猜测,辟邪笔的秘密定然是要在实战中才能激发出来,所谓实战,亦即是降妖除魔,发挥正气的作用。否则不管写多少字,都是废纸。

  眼下的狼妖,就是一个最好的实验对象。

  婴宁闻言大喜,再三拜谢。

  当下两者开始密议,不用多久就制定了一个“引狼入室,瓮中捉鳖”的可行计划。

  该计划最大的特点是,不用陈剑臣和婴宁亲身陷于险地——如此做法,当然是陈剑臣心中对辟邪笔功用了解不够的缘故。

  商议完毕,各自安歇。

  躺在床上,陈剑臣犹自兴奋不已,双手枕头,好一会才入睡。

  这一天夜里,他恍然做了个梦,梦见自己遨游五岳四海,尔后直上云霄,俯览天下大地,见山河壮秀,民生兴旺,不觉精神抖擞,提起辟邪笔来赋词一首——

  在梦中,他傲立苍穹,以青天为桌,白云为纸,下笔之时,灵感泉涌,那辟邪笔头竟大射光明,光彩炫目,绽放成一朵五彩缤纷的花来……

  “妙笔同生花,我却非李白。”

  第二天,陈剑臣悠然醒来,不由自嘲一笑。

  洗漱完毕,用过早点,他立刻回书房开工。而婴宁早识趣地躲到了高高的书架顶上,隔得远远的,探头顾盼。

  但见陈剑臣铺开张张白纸,提起辟邪笔在上面写字,他写的,就是《正气歌》——

  “天地有正气,杂然赋流形。下则为河岳,上则为日星。于人曰浩然,沛乎塞苍冥。皇路当清夷,含和吐明庭。时穷节乃见,一一垂丹青……”

  “……是气所磅礴,凛烈万古存。当其贯日月,生死安足论。地维赖以立,天柱赖以尊……”

  他全副身心几乎都投入了进去,心随笔走,墨由意生,一气呵成,到最后的结句“风檐展书读,古道照颜色。”恰恰好,一首《正气歌》分别写在了十张白纸之上。

  “快哉!”

  写完之后,陈剑臣击桌而叹,见十张白纸上字体飞扬,墨汁淋漓,字字皆有神采,实在是他练字以来最为满意的作品。再看自己,浑身竟然出了一片汗,把内衫都****了,就像刚练完一场截拳道一般。

  写字,大不易,实费神又费力!

  再一回头张望,书架上的小白狐居然缩成了一团,身子在微微颤抖着,头部深深地埋了下去,不敢抬高半分。

  原来婴宁刚开始观看时还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,可越看越心惊,越看越胆颤,每当想弄清楚那些诗句的意思,可稍一投入,脑袋就疼痛欲裂,浑如针扎,心知不对路,赶紧埋头起来,不敢继续看下去。

  婴宁的表现,让陈剑臣信心大增。

  “公子,这首诗叫什么?”

  等陈剑臣折叠好所有的字,装好,婴宁才敢下来。

  “《正气歌》,是我一位敬仰的先生做的。”

  婴宁不再多问,心想以《正气歌》来承载正气,实在名副其实。

  陈剑臣出了书房,刚想外出,莫三娘叫住他,道:“留仙,你要去哪里?”

  “我想到外面走一走。”

  莫三娘便道:“现在外面有狼,危险,你还是别出去了。我早上听说,邻村的那个泼皮阿三就在路上被狼咬死了,开膛吃了心肝,真是吓死人了;据说张里正已经进江州城报官了,可官府回答,狼吃人自该由地方猎户捕杀,些微小事,不用动用官差……我看,那些官老爷就是想要钱,要车马辛苦费。”

  阿三居然被狼咬死了,莫非也是那狼妖所为?

  陈剑臣心一凛,却更加坚定了诛杀狼妖的决心,道:“我只是在村边走走,不碍事的,现在大白天的,谅那狼也不敢出没。”

  说着,不等母亲唠叨,出门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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